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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8 11:53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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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并监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扶助农村和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等广播影视重大工程。 

  4、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以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拟订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工作。 

  6、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发展规划;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机构(含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文化市场、广播影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7、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检测和安全播出;监管全市播出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的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8、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监管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负责报刊社、通讯社驻明分支机构及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违规出版活动和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全市印刷行业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发行的监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9、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的科技信息工作。 

  10、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包括局本级8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 

财政核拨 

17 

17 

三明市广播电视台 

财政核补 

74 

61 

三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财政核拨 

12 

10 

三明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财政核拨 

7 

5 

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管理所 

财政核拨 

4 

3 

三明市图书馆 

财政核拨 

24 

21 

三明市艺术馆 

财政核拨 

18 

18 

三明市博物馆 

财政核拨 

15 

15 

三明市书画院 

财政核拨 

4 

4 

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三明艺术学校 

财政核拨 

12 

11 

三明市少儿图书馆 

财政核拨 

10 

10 

三明市剧目创作室 

财政核拨 

4 

3 

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 

财政核补 

57 

26 

三明七O五台 

财政核拨 

41 

3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思想文化主旋律宣传;持续深化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文化发展活力;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精心筹办重大文化活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大引导扶持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传统优秀文化;规范繁荣文化市场,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强化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进一步强化主流思想、壮大宣传阵地;提升对外文化交流水平,扩大文化影响力;持续加强系统自身建设,不断优化队伍建设及政务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认定和保护。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强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分年度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加强农村文化协管员队伍管理。健全完善乡村文化场所,促乡村文化传习所建设。按照为民、利民、便民的要求,结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市、区)每年有重点推出一批乡村文化传习所示范点,挖掘特色文化资源。重点指导帮扶植入注入文化内涵。 

  二是加大红色文化保护力度。力争《三明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早日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革命旧址修缮工程和展示利用项目,推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旧址维修工程的全面实施。筛选公布第二批红色文化遗址保录,持续推进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程以及革命旧址方案编制及修缮工程。开展红色文化课题研究,深挖红色文化内涵,力争编辑出版《三明红军故事》、红军标语等红色图书。 

  三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非遗传承保护。策划“三明非遗百集纪录片”拍摄工作,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加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配合省上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我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推动明溪,清流,宁化做好非遗数据库建设,非遗传习所建设等。加强朱子文化建设。推荐“朱熹祭典”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推动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四是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传媒发展的新特点,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探索利用知名文化旅游网络平台、手机APP、网络视频、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积极推介我市“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闽学文化、丹霞文化、小吃文化、土堡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宣传展示我市文化旅游产品。 

      五是提升群众文化特色品牌。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策划开展第24届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周周有戏看”公益惠民演出活动、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半台戏”配送、流动舞台车文化下乡巡演等活动,发挥好文化活动品牌效应。 

  六是大力推动文艺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有三明元素的、有地方特色的红色、客家、朱子等题材的文学、音乐、舞蹈等文艺精品。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福建省文艺赛事,对接福建省艺术节和福建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活动。 

  七是加快全媒体融合全景演播厅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年内启动高清数字硬盘播出系统(两个频道高标清同播),提升节目播出质量和播出安全等级,已经展开前期方案征集工作。推进媒体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平台和“智慧三明”手机APP功能,与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融合生产发布平台相互衔接,拓展信息传播渠道,构建广播、电视、新媒体立体传播格局。 

  八是开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整治。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行为,严厉查处擅自编印内资资料性出版物的行为。积极做好著作权保护工作,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持续开展著作权登记工作。 

  九是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保护合法与打击非法并重,突出重点时期和区域,采取日常监管、联合执法等有效形式,不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把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文化市场各类专项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将扫黑除恶和文化市场执法同步推进。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收入预算为4039.22万元,比上年增加50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7.9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财政专户拨款86.7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671.79万元,其他收入22.77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39.22万元,比上年增加502.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4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63万元,公用支出302.42万元,项目支出376.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57.94万元,比上年减少3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盘子专项支出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70101行政运行(文化)232.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设备购置费。 

     (二)2070201行政运行(文物)43.24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三)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53.0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新闻出版管理、网吧监控管理、审读经费及扫黄打非工作经费等专项支出。 

     (四)207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物)0.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考古及建档等业务经费支出。 

     (五)2050302中专教育102.17万元。主要用于艺术教育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六)2070104图书馆293.48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当年购书经费支出。 

  (七)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252.64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表演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表演专用材料费支出。 

  (八)2070109群众文化152.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群众文化活动专项费用支出。 

  (九)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30.6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创作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文化创作活动专项费用支出。 

  (十)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95.8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管理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综合执法办案专项费用支出。 

  (十一)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9.47万元。主要用于书画研究创作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三明书画》专版、学术交流专项费用支出。 

  (十二)2070204文物保护53.82万元。主要用于万寿岩遗址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及万寿岩文物保护管理、维护开发专项经费支出。 

  (十三)2070205博物馆181.8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及征集馆藏文物、对外交流展览专项经费支出。 

  (十四)2070804广播710.4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节目制作及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传输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和及广播宣传编播、机房、设备维护等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十五)2070805电视496.60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宣传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和及电视宣传节目制作、机房、设备维护等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十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核补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6.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0.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9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7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应上级部门要求文物藏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5.86万元。主要用于省上业务主管部门调研、检查及各地市(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业务往来交流洽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68%,主要原因是: 根据工作计划和安排,预计全年接待任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8.48%,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实施公务车改革政策后,公务车保有量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共设置14个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以下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91万元。 

2019年 

绩效个数 

 

绩效金额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经费扫黄打非工作经费 

30 

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 

1 

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 

2.5 

三明市艺术馆 

1 

演出活动费及成本 

0.5 

三明市图书馆 

1 

购书经费 

16 

三明市书画院 

1 

学术交流、展览及《三明书画》专版经费 

6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三明艺术学校 

1 

专用材料购置经费 

0.5 

三明市剧目创作室 

1 

剧目创作经费 

1 

三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 

综合执法办案经费及广电综合整治和设施保护经费 

2 

三明市少儿图书馆 

1 

购书经费 

7 

三明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1 

文物考古、挖掘及建档经费 

0.5 

三明市万寿岩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 

1 

万寿岩维护开发及文物保护经费 

31 

三明市博物馆 

1 

展厅运转经费及文物征集经费 

43 

三明电视台 

1 

编播、机房维护及二套人员等经费 

13 

福建省三明七0五台 

1 

动力维护费 

38 

合 计 

14 

 

191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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