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事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及基层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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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和行政事务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息公开、机要、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综治信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统筹指导本系统应急工作;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建设专项规划;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部门主管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市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开展... 查看详情
联系方式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12幢2-3层
  邮政编码:365000
  联系电话:0598—8242659
  传真号码:0598—8242659
  电子邮箱:smswhj2659@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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