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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书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书画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专业画师对书画进行研究创作,组织特聘画师创作,创作作品进行展览,推动本市书画水平的提高。对外开展书画学术交流活动,把三明的人文风貌用书画形式对外推介。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书画院单位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4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书画院部门主要任务是:专职画师积极研究探索书画,重大节日均举办大型书画展览,平常进行书画作品陈列,对书画进行研究、探索、创作作品,并进行交流展览,带动本市书画创作水平的提高,丰富本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国庆等)均举办大型书画展,平常举办名家作品陈列展览。
(二)组织专兼职画师进行写生采风,参观学习,请进名家前来交流、讲课,组织画师创作作品参加全国、省、市展览。
(三)办好《三明书画》报,扩大三明书画影响力。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7.97万元,本年收入160.60万元,本年支出185.0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49万元。
(一)2017年收入160.6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9.27万元,增长32.3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7.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15万元。
(二)2017年支出185.0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7.69万元,下降20.4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0.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02万元,公用支出3.88万元。
2.项目支出124.1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42万元,下降12.6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群众文化(项级科目)61.21万元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6万元,增长70.26%主要原因是:2017年拨付群众文化资金增加。免费开放经费上年指标部分在今年支出。
(二)其他文化支出(项级科目)8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万元,下降30.29%。主要原因是2017年大楼维修资金拨付减少,上年书画院大楼维修改造费用大部分在上年已支付,今年支出大楼维修改造费用余款。
(三)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级科目) 2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8万元,下降41.64%。主要原因是上年书画院大楼维修改造款在上年已支付。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级科目)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的社保及职业年金。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2.27万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事业医疗经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47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级科目)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书画院大楼维修改造已完成。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万元,同比减少3.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00%和33.16%,主要是: 严格执行单位用车制度。
(三)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邀请画家来交流讲学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5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80.48%,主要是: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降低会议接待标准,减少来学术交流批次。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书画院成立于1983年,2011年加挂三明市美术馆,1987年有专门编制。1998年,座落在三明市绿化中心广场边、占地3.5亩、总面积3400平方米、6层建筑的书画院大楼落成,内辟展厅、陈列厅、工作室、接待室、资料室、画廊、办公室、交流接待厅等,已成为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单位”之一,三明市书画院单位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4人。
(2)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的实施依据;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下发的明财(预)指[2017]1号文件。
②三明市书画院业务费所包括的项目;2017年度安排学术交流经费及书画展览经费、《三明书画》专版经费6.7万元
③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经市人大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7年度安排学术交流经费及书画展览经费、《三明书画》专版经费6.7万元,
项目预算批复下达文号:明财预指【2017】1号,项目用途:拓展文化交流、宣传三明的人文风貌用书画的形式对外推广。
④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通过对书画研究、探索、创作作品,加强省内外艺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书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带动本市书画创作水平的提高,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⑤项目预期投入情况;2017年《三明书画》出版期数6期、举办展览及交流活动场次3次。
⑥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常年举办各类展览扩大宣传,让更多人了解到高雅艺术。
2、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该项目进展按计划目标顺利进行。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度学术交流经费、书画展览经费、《三明书画》专版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6.7万元,总投入6.7万元,资金到位6.7万元,实际使用6.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管理办法合法合规。
3、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评价2017年三明市书画院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自评内容包括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情况。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采用现场核验、查看内业等方法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学术交流、书画展览、《三明书画》专版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①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②成本目标:该项目6.7万元安排学术交流及书画展览、《三明书画》专版6.7万元经费用于开展学术交流及书画展览、制作《三明书画》专版支出。目标完成100%。
③产出数量目标:
2017年开展与山东菏泽举办书画互访交流展,承办全省画院作品展,邀请省内外书画名家林金定师生展、古民居写生等,学术交流及书画展览三场次,《三明书画》出版6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④产出质量目标:
2017年举办书画展览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参观人数比例提高20%,《三明书画》出版6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⑤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生态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
社会效益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促进了书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共举办展览活动19场、“名家教学进三明”公益讲座1场、画师下基层举办义务讲座1场和免费写春联活动9场次,目标完成率达100%。
可持续影响目标:扩大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微信、请柬、短信、电话等宣传方式,提高了每场展览、活动对外宣传的力度,使三明书画院(美术馆)常年举办各类展览、免费对外开放的特点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人了解到高雅艺术。
4、存在问题
(1)项目实施进度方面: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临时性的不确定因素,项目从立项到最后实施时间拉长、进度拖延,需要更多前期准备和沟通工作保证进度按期完成。
(2)组织管理方面:受人员较少影响,无法开展较大型展览和活动,影响力受限制,在各项工作的配合及各方沟通上需要更合理的安排。
(3)产出和效益方面:在各类展览及活动方案的实施中,未能在社会上产生更大影响、在更广泛的群众中发挥效应,需要更多的宣传推动自身的影响力。
5、有关建议
(1)项目实施进度方面:提高前期准备工作效率,加强外部沟通环节,打通内部流程机制,在资金下达后及时落实项目实施、跟进流程,更合理地规划项目方案的时间和进度。
(2)组织管理方面: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负责人员,理顺内部审批程序,强化内控制度,按照项目规定流程跟进各环节人员工作进度。
(3)产出和效益方面:增加更多的宣传渠道,对各类媒体做更多的主动推荐,引进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可以为广大群众带来更高艺术享受的展览和活动;在更广泛的群众区域加强宣传,有计划的开展更多的文化惠民活动,扩大自身影响力。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