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现将46项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17日至2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方式: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12幢,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遗产科,电话0598—8225028,邮政编码365000,邮箱:smwhyc@163.com。
附件:三明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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