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委办发〔2019〕21号)有关职责分工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明委编〔201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本局的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权委托你支队,请你支队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程序行使职权。本委托即日实行。
附件: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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