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间:2018-05-31 17:17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8〕14号)和《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30日,在全市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和直属各单位同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组织机构。

  市文广新局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及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的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机制。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我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一是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文化企业对口宣讲。各级文化部门主要领导,分管负责领导要带头宣讲、带头动员。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县(市、区)文化部门要配合当地安监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级文化部门要组织主管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文化部门要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的媒体平台阵地优势,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要配合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积极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配合所在地安监部门完善应急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重点部位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要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的安全文化设施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设置安全科普体验教育设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三是要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鼓励拍摄或征集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积极参与网络宣教活动。一是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并在公共文化场所宣传栏、LED屏张贴或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2),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其中“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作品请于6月5日前报送。二是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在“福建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的以“我为安全生产代言”为主题的“福建安全月味儿”、“安全在我心中”微信接龙系列活动。三是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在“三明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的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六)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并于7月1日前报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我局将筛选优秀作品上报市组委会,并由市组委会加以推广、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按照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逐一落实各项考核标准,突出对安全生产宣传组织机构、活动开展、专栏专题等工作的检查督导,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平台的舆论导向作用和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注重典型示范。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 并及时上报市组委会,市组委会将在各类平台上加以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和直属各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3),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于7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材料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以上资料,均报送至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六、报送相关材料

  一、报送时间: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出版局和局属各单位于6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二、报送方式: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到局“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尚佳伟,电话:8222096

  邮箱:sms8251086@126. 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荐宣传标语

  3.“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4.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陈丽珍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苏世斌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林日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建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仕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凡宝 调研员

  周新恒 副调研员

  卢志强 副调研员

  田闽清 副调研员

  王克新 三明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蒋妙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吴桂春、陈一斌、许志远、刘永祥、王秀明、

  许小燕、张 清、尚佳伟、柯锦辉、余生富、

  刘晓迎、黄泽民、洪明升、宁 娟、童桂贤、

  江锦华、林晶晶、潘能微、张炜静、杨为春、

  张建海、王鹏飞、吴俊彦

  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办,由吴桂春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荐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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