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6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 明文旅〔202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1-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2年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2-01-30 15:44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旅行社认真学习,充分调动地接社招徕客源的积极性,全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做旺旅游人气,推动我市文旅产业发展。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 

  为加速文旅行业复苏,激活文旅消费市场,鼓励扶持旅行社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进一步做旺旅游人气、做大旅游经济总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一)市区过夜奖 

  对从市外一次性组织10人以上,在市区(三元区)住宿1晚、游览市区(三元区)2个指定景区的过夜旅游团按50元/人次进行奖励。 

  (二)航空旅游奖 

  对组织乘三明沙县机场航班入明(进港)的50人以上(含50人)团队,游览三明境内3个以上(含3个)景区、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由市文旅局一次性奖励0.2万元。团队行程中涉及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泰宁、将乐、建宁、沙县、三元)或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大田)2个以上县各一个景区、并在联盟区域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由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或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再一次性奖励0.3万元。三明机场奖励政策由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另行制定。 

  (三)旅游专列奖 

  对组织开行单次300人以上(含300人)的旅游专列(含动车切位),行程安排中至少有三明的3个以上(含3个)指定景区,在三明境内住宿2晚以上(含2晚),由市文旅局一次性奖励3万元(行程涉及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四县的,由市文旅局奖励2万元,由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奖励1万元)。 

  (四)联盟联点奖 

  对旅行社推广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泰宁、将乐、建宁、沙县、三元)线路,组织10人以上旅游团队(专列、航空旅游团除外),在五县(任意一地)住宿及游览的,由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按联点情况进行奖励:对游览2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奖励15元/人次;对游览3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奖励40元/人次;对游览4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2晚以上(含2晚)的,120元/人次;对游览5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3晚以上(含3晚)的,奖励150元/人次。 

  对旅行社推广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大田)线路,组织10人以上旅游团队(专列、航空旅游团除外),在五县(任意一地)住宿及游览的,由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按联点情况进行奖励:对游览2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奖励20元/人次;对游览3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奖励50元/人次;对游览4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2晚以上(含2晚)的,奖励100元/人次;对游览5个县至少各1个指定景区、住宿3晚以上(含3晚)的,奖励150元/人次。 

  (五)大型团队奖 

  对从市外一次性组织500人以上(含500人)的大型团队,行程安排中至少有三明2个以上县(市、区)的3个以上(含3个)指定景区,在三明境内2个以上县(市、区)住宿2晚以上(含2晚),一次性奖励3万元。所需经费由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根据团队住宿地情况进行奖励。行程涉及两个联盟区域的,由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各奖励1.5万元。 

  (六)网红打卡全宴奖 

  对从市外一次性组织10人以上旅游团队,游览5个以上(含5个,至少2个有门票收费)网红打卡地、住宿1晚以上(含1晚)、在全宴三明指定餐厅品尝特色全宴的,奖励80元/人次。 

  二、奖励申报 

  (一)申报资质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市内、市外旅行社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市区过夜奖:需提供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及景区证明。 

  2.航空旅游奖:需提供机票购买凭证,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及景区证明。 

  3.旅游专列奖:需提供开行证明或动车票复印件,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及景区证明。 

  4.联盟联点奖:需提供联点确认单(向三明品牌景区营销中心申领联点确认单及单号)、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及景区证明。 

  5.大型团队奖:需提供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及景区证明。 

  6.网红打卡全宴奖:需提供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及景区证明。 

  (三)申报流程 

  1.分类申报。市区过夜奖、航空旅游奖(市文旅局、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奖励部分)、旅游专列奖、联盟联点奖(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奖励部分)、大型团队奖、网红打卡全宴奖向市文旅局递交奖励申报材料。航空旅游奖(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奖励部分)、联盟联点奖(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奖励部分)向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递交奖励申报材料,本办法不再另行说明。 

  2.行前申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提供开行航空旅游团、旅游专列或旅游团队的电子派团单及相关证明,事前未报备的不予奖励。 

  3.团档报备。团队行程结束后一周内,旅行社需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相关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核,并于次月10号前将审核通过的团队材料寄送至三明市文旅局,未及时报送的不予确认。 

  4.奖项申报。每个旅游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5.年终申报。填报奖励申请表,核验无误后可享受奖励。 

  6.本流程及监督管理只针对向市文旅局申报奖励部分,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奖励部分由联盟另行规定,特此说明。 

  (四)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25日,联系电话:8288085。 

  三、监督管理 

  (一)旅行社应按要求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上申报;包括行程单、团队名单、电子合同、游客评价信息等相关材料;相关业务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二)对拟列为当年奖励对象的旅行社,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项审核小组,对相关地接资料档案进行统一审核。在审核或公示过程中,如发现旅行社有弄虚作假、伪造原始单据等违规行为,取消当年奖励资格。有重大旅游投诉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有其他违反我市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予以公示、警告,直至取消奖励资格。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遇政策调整或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有权提前一个月时间告知旅行社调整或终止有关政策,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2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申报表 

      2.2022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团队审核表 

      3.申报材料明细表 

      4.《2022年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指定景区名录 

      5.首届三明网红打卡点名录 

      6.全宴三明指定餐厅及推荐菜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