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近日印发《关于奖励2019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决定》,我市办理的庄某等制售盗版幼儿教辅案受到表彰,三明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三明市公安局、永安市公安局、永安市人民法院、永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等专案组成员单位获评有功单位;三明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1名、三明市公安局2名、永安市公安局1名、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1名等5名专案组同志获评有功个人。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市场、院线电影、电商平台、网络游戏及网络直播、自媒体等领域的版权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有效维护了良好的版权秩序和网络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营商环境。特别是2019年查办庄某等制售盗版幼儿教辅案,该案是近年来福建省最大的书籍类侵犯著作权案,涉案金额共计490万余元,非法获利116.69万余元,5名当事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5年至8个月、缓刑1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罚没人民币294.18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版权执法监管,不断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为促进新时代现代化文化强市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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