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4年1-3月,全省广播电视总收入64.67亿元,同比增加1.83%。广播电视实际创收收入47.14亿元,同比下降1.15%,其中,广告收入3.82亿元,占创收收入的8.10%,同比增加4.71%;有线电视网络收入11.84亿元,占创收收入的25.12%,同比下降0.44%;新媒体业务收入2.17亿元,占创收收入的4.61%,同比下降9.64%;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0.24亿元,占创收收入的0.52%,同比下降94.26%;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4.22亿元,占创收收入的8.95%,同比增长277.22%。其他创收收入24.85亿元,占创收收入的52.71%,同比增长1.94%。有线电视实际用户数726.47万户,同比下降0.46%。 今年1-3月,新批准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83家,全省累计持证节目制作机构18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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