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文物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和福建省文物局、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屏南万安桥火灾事故教训,8月23日至26日,由省应急管理厅防火处处长薛华、省文物局革命文物处副处长肖玉琴、省森林消防救援总队一级指挥员欧阳俊、省消防救援总队工程师朱敬泽和我局四级调研员周新恒等组成联合督察组先后深入泰宁、沙县、永安、大田等县(市、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开展消防安全督察检查工作。
联合督察组实地察看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详细了解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公告公示、日常管理维护、安防消防工程,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安全设施配备、隐患巡查整改等情况。督察组就发现的相关问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次督察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消除文物建筑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同时强调: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充分吸取宁德万安桥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文物保护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文物精细化保护管理,夯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基础,属地政府要全力抓好文物安全突出问题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保护,探索创新机制。要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保护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文物安全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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