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主动汲取“9·2”巴西博物馆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消防安全的批示精神和国家应急管理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 “9·1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文物局、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三明市文物局联合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印发了《关于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9月中下旬开始,市文物局和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集中约谈、专项督查等行动。
9月下旬开始,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分两次督查全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明查暗访部分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第一轮督查工作于9月28日-29日进行,第二轮督查工作于10月16-18日进行。两次督查工作,共派出4个工作组,抽取全市博物馆1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26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30个点,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6份。
联合工作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暗访,查阅消防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各文物单位落实“9.13”三部委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及动员部署情况、自查自改情况,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检验、维修、用火用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查看了各单位台账资料,随机对单位人员进行考核。检查组当场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认真梳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堵住监管漏洞,加强对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及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文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此次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单位安全大检查督查专项工作将持续到年底,分为位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检查督查、总结考评四个阶段,以进一步提高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文物消防安全。
三明市文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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