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三明市消防工作联席会的相关要求,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领导小组,并确立职责分工,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丽珍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世斌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林日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月珍 副局长
史建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凡宝 调研员
周新恒 副调研员
卢志强 副调研员
田闽清 副调研员
罗榕椿 三明人民广播电台正处级干部
王克新 三明电视台台长
蒋妙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郑艳秋、陈一斌、许志远、胡美凤、乐发清、
吴桂春、柯锦辉、余生富、刘晓迎、黄泽民、
洪明升、宁 娟、童桂贤、方钦标、林晶晶、
李少平、张炜静、杨为春、潘能微、张建海、
王鹏飞、许小燕、鄢阿水、尚佳伟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班子职责
陈丽珍(组长):本系统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负责全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及总协调和总结工作。
苏世斌(常务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工作安排,督促做好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文博系列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林日上(副组长):负责三明电视台、三明人民广播电台的安全播出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并负责三明七O五台、市广播电台服务公司、三明新周报社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黄月珍(副组长):负责市图书馆、市艺术馆、市少儿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史建榕(副组长):负责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市书画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三明艺术学校、市剧目创作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负责大型文化演出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邓凡宝(副组长):负责三明影剧院、市人民影剧院、市电影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周新恒(副组长):协助常务副组长做好全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并具体负责文化市场安全工作。
卢志强(副组长):协助组长和常务副组长落实日常具体工作,并具体负责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田闽清(副组长):协助组长和常务副组长落实日常具体工作,并具体负责局办公室日常安全管理。
罗榕春(副组长):具体负责三明人民广播电台的安全播出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宣传。
王克新(副组长):具体负责三明电视台的安全播出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宣传。
蒋妙生(副组长):负责督查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卫星传送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单保护单位的安全督查工作。
(二)机关科(室)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场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社会文化艺术科:负责指导局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社会文化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文化市场科:负责指导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协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督查经营性娱乐场所、网吧的安全经营工作。
宣传与传媒机构管理科: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科技事业与电影管理科:负责指导所属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报刊印刷科:负责指导报刊印刷行业的安全工作,协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督查报刊印刷企业消防安全、经营。
出版版权科:负责指导出版物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督查出版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督导工作。
(三)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本着属地管理原则,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总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联系人,落实好日常工作。联系人名单于请2月5日(周四)前上报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邮箱。
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人:尚佳伟
联系电话:8222096、8242659
邮箱号:smwhsc82220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