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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三明市广播电视台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27 17:33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字号:

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广播电视台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传播大众信息,开展对外宣传交流;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拓展传媒经营业务,实施多元发展;管理经营本台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协调县(市)广播电视台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为市文广新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补,人员编制74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广播电视台

财政核补

 74

39

三明市广播电视台

财政核拨

 

2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服务中心工作,着力改革发展、推动媒体融合,不断提升新闻宣传和事业建设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在新闻宣传上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突出主题主线,推出近百个专栏或系列报道,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二)注重内部挖掘潜力,聚智集力推出精品栏目,提升节目质量,在塑造品牌栏目、节目创优上取得一定成绩。

(三)着力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努力把好正确舆论导向。

(四)围绕媒体融合发展要求策划、推进、落实一批建设项目,在提升技术设备水平的同时,积极“走出去”寻找新增长点,进一步补齐发展短板,为提升宣传水平,促进媒体融合,增强发展后劲提供保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三明市广播电视台年初结转和结余940.49万元,本年收入2271.24万元,本年支出1858.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3.54万元。

(一)2017年收入2271.2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99.16万元,增长44.4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50.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5万元。

(二)2017年支出1858.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3.96万元,增长6.5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68.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1.22万元,公用支出207.69万元。

2.项目支出589.2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37.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47万元,增长5.3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员经费支出(项级科目)104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07万元,增长17.9%。主要用于两台合并后,全台新进人员及原职工工资、社会保障支出。

(二)日常公用经费(项级科目)2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52万元,增长404%。因两台合并后,公务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公用支出、增值税税金、办公设备购置及修缮基金支出。

(三)项目支出(项级科目)58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04.79万元,减少15.1%。两台合并后,资源整合利用,主要用于高清演播厅更新设备购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8.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4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7.69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万元,同比下降0.4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9.45%,主要是:因本年两台合并,业务量增多,导致总体经费上升。
  (三)公务接待费0.89万元。主要用于通联工作、省台工作指导交流、下乡采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4批次、接待总人数152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0%,主要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科要求,公开项目为 “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业务经费”,金额13.8万元。该业务项目为经常性,并非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新华社新闻用稿经费支出、二套人员编播及工资经费支出、机房机器的维护维修所需的费用。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方案符合实际,程序规范、方便操作。为了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三明市广播电视台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小组,组长由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认真逐条对照绩效评价指标,积极开展自评,经自评,我单位三明市广播电视台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三明市广播电视台部门业务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①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②成本目标:1.8万元新华社新闻专项服务费,用于新闻供稿支出,6万元都市频道二套人员经费,用于二套节目人员工资经费支出,3万元两套节目编播业务经费,用于两套节目编播业务所需经费,3万元机房机器维护经费,用于机房机器正常维护、报修等支出。目标完成100%

③产出数量目标:2017年全年我台被省台采用稿件669篇,被中央台采用稿件43篇。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④产出质量目标:为上级新闻媒体提供了许多背景资料,广播通联工作也多次受到省台的充分肯定,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⑤社会效益目标:2017年我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深入推进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创新,加强和改进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成就宣传。牢牢把握全区新闻媒体第一话语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精心组织策划、持续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3、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主要问题:

①三明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用稿项目经费不足,导致有些最新、最吸引眼球的新闻,无法在第一时间播出吸引群众注意力,影响群众感知。

②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人员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职工工作积极性。

③三明市广播电视台编辑机房设备维护,是最主要的,因经费不足,无法及时将机房设备高清化、数字化升级改造,无法跟上时代的脚步。

工作建议:

①为了更好的提升群众对广播电视的认知感,需增加新闻用稿,能够将最新、群众最关注、最吸引群众眼球的新闻,在第一时间播出,建议增加新闻用稿费。

②为了稳定职工队伍,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及主动积极性,建议增加人员经费。

③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播出,提高信号传输覆盖率,让广大群众收能够收听收看到更加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建议增加机房机器维护经费。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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