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防控措施,避免疫情通过文旅途径传播,现就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厦门、泉州、莆田市等存在中高风险的地区,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其他地区应高度关注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动态,适时启动应急机制。全省各级文旅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守岗位、严格制度、严肃纪律,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疫情等突发事件,要妥善果断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要完善防控应急预案,并积极配合当地卫健、疫控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二、积极配合排查流调。各级文旅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及辖区文旅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社区要求,配合做好中高风险地区等涉疫人员的排查流调工作,发现涉及相关对象的,要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暂停开放相关文旅场所。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A级旅游景区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严格按照文旅部发布的各类防控指南,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保持社交距离和场所清洁消毒等措施要求。督促文旅场所服务人员加密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相关文旅服务场所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暂停对外开放。地方疫情防控风险等级作出调整的,相关场所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场所关闭和开放接待上限等由各社区市、县(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式确定。
四、科学调整A级景区防控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各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A级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景区防控策略和措施,游客接待上限有当地党委、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形式确定。高、中风险地区的A级景区应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暂停对外开放。要指导A级景区强化流量管控,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督促景区做好公共卫生和环境消杀,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加强现场巡查,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在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演艺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防止人员瞬间聚集;加强员工健康检测和管理,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需要,落实疫苗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同时,要按照景区安全管理专项行动要求,对安全隐患区做好安全警示标示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五、强化旅行社管理。鉴于当前我省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各地要督促辖区内旅行社落实防疫措施,不得组织团队到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团队旅游业务,审慎组织团队省内低风险地区旅游。今后,我省只要出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社应立即熔断跨省地区旅游,待全省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旅行社才可自主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六、严格各类文旅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严控文旅活动。中高风险地区,由文旅部门主办的各类文旅活动、演出、展览展示一律取消或延期;其他地区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安全不可控、不举办,该取消的取消、该延期的延期,必须举办的文旅活动或文艺演出,要提前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当地政府或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严格聚集性风险。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七、加强防控督导检查。各级文旅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灵活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文旅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确保防疫责任落实到位。发现疫情防疫工作存在问题隐患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到位的,依法立即采取关停等硬措施;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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