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突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单位抢险救灾,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突发的、可能导致多个人员伤亡或财产较大损失的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建筑损毁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恐怖袭击、地震、滑坡等原因造成的其它灾难事故。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成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丽珍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世斌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林日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月珍 副局长
史建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凡宝 调研员
周新恒 副调研员
卢志强 副调研员
田闽清 副调研员
罗榕椿 三明人民广播电台正处级干部
王克新 三明电视台台长
蒋妙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郑艳秋、陈一斌、许志远、胡美凤、乐发清、
吴桂春、柯锦辉、余生富、刘晓迎、黄泽民、
洪明升、宁 娟、童桂贤、方钦标、林晶晶、
李少平、张炜静、杨为春、潘能微、张建海、
王鹏飞、许小燕、鄢阿水、尚佳伟
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1.负责《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并组织实施;2.负责做好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组织、配合、协调工作;3.及时掌握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4.及时做好事故救援的信息传递工作;5.组织做好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
(二)组长: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开展救援及善后工作。
(三)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部门发生事故时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成员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的安全事故预防检查,发生事故时及时电话向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配合公安、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开展救援。局办公室负责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救援人员、交通工具、急救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根据事故类型立即拨打火警119、报警110或急救120电话,同时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上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联系通知领导小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同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安监部门报告。
(二)信息传递。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告后,若事故发生在市区内,领导小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在15 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就地组织事故单位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若事故发生在县(市、区)乡镇管辖范围内,则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主管部门负责应急指挥和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如有必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可安排专业人员赶赴县(市、区)乡镇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三)实施救援。1.在拨打公安、消防、急救等应急电话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施内部自救,并对本场所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快速分析,必要时请求外援。2.领导小组接事故单位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协调救援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
1.火灾、爆炸事故:应先拨打火警119 ,若有人员受伤则同时拨打急救120。电路或可燃气体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气源,确实无法切断的,立即通知电力、煤气等单位进行处置,以防事故范围扩大和爆炸事故发生。油料类火灾如无技术手段扑灭的应坚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事故发生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控制事故发展,迅速疏导现场群众从安全通道撤离。实施救援时,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协助受伤及行动不便人员撤离。
2.拥挤踩踏事故: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前应认真评估人员容量上限并严格核定实际入场人员数量,预留好人员疏散场地和救援进出通道,并确保有充足的安全工作人员。活动期间应注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监控,并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处设置专人负责疏导。因无法阻止原因导致人员超容的,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增援,不得瞒报。事故发生后要先拨打急救120和报警110,先组织未受伤人员从安全通道有秩序撤离,再开展对受伤人员的救治。
3.建筑损毁事故:因地震、滑坡、水淹或建筑结构缺陷导致的灾难性事故,如事先发现灾害征兆,要优先组织现场群众从安全通道有秩序撤离,注意作好疏散引导,努力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应拨打火警119和急救120求助,在救援人员到来前,要积极开展自救工作,尽可能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预防附生灾害发生。
3.恐怖袭击和其它攻击行为:应先拨打报警110,向公安部门准确描述实际情况和伤亡人数,帮助公安部门准确预估所需警力和警种,同时拨打急救120进行救治。如攻击仍在进行中,要尽可能先组织外围群众从安全通道有秩序撤离,对持有非枪支武器的施暴者,可鼓励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开展自救和反抗,避免更多人员受害。如遇可疑爆炸物或放射源,要在公安部门出警处置前以其它理由通知群众撤离,注意作好疏散引导,以防拥挤踩踏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各类事故除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地区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事后处理。1.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据职责划分,督促发生事故单位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二次事故发生。2.指导事故单位协助、配合消防、安监、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本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领导小组对不能按本《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传递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限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核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和完善自身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以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为了避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成员单位要经常督促指导本单位职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紧急情况下的联络。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