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三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关键一年。全市文旅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牵引,聚焦“文旅强市”目标,紧扣“慢游深养目的地”定位,以提升游客体验为核心,推动文旅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贡献文旅力量。总体要求:坚持“资源整合、场景驱动、品质引领、融合发展”路径,深化沪明合作、泉明协作、粤明联动等区域协同机制,突出赛事经济、航旅融合、非遗活化、乡村赋能四大抓手,全面激活文旅消费潜力。通过全链条业态升级、全流程服务优化、全领域品牌塑造,加快文旅供给从资源导向向创新驱动转型,打造具有三明特色的文旅支柱产业。
(一)激活赛事经济,挖掘消费新潜力。一是做热体育旅游消费。整合景区资源,推出更多“赛事+旅游”套餐。围绕省运会赛事,组织各地策划一批主题营销活动,扩大三明文旅品牌知名度。二是做实产学研平台与成果转化对接。全面履行与三明学院的联盟服务协议,联合举办“设计赋能文旅 创意点亮三明”等系列主题活动。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推动高校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设计、科研成果与我市文旅企业的需求精准对接,促进更多创意设计转化为市场认可的文旅产品。三是推动延链强链补链。围绕文旅康养产业链重点环节制定“跳起摸高”目标任务,发布一批“揭榜挂帅”招商项目;精准对接锦江集团、岭南集团、中国数字文化集团等龙头企业,争取落地一批项目;推动清流龙津峡渔旅体育融合项目等14个文旅体育精品项目建设。
(二)深化文旅融合,塑造体验新亮点。一是聚焦航旅融合。鼓励全市景区联合机场集团发布航线专属优惠,携手市文旅集团、机场集团等,赴上海、广州及其他航线通达城市开展精准推介。二是推进农商文旅融合。结合“一村一品”与乡村特色产业,开发农事体验、乡土美食、非遗手作等沉浸式业态,推动农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三是突破入境旅游。依托沪明合作,探索建立“上海首站·三明延伸地”的联动机制,深化与上海锦江旅游、广之旅、厦门建发等头部旅行社合作,推出面向国际游客的主题线路,拓展境外营销渠道,实现入境游市场新突破。四是打造“闽式生活”新场景。指导各地结合景区强基焕新工程,重点加强常态化非遗进景区、智慧服务提升、沉浸式消费场景等培育,推出一批“以文入景”文旅融合项目。
(三)深化区域协作,构建双赢新局面。一是深化沪明合作。推动红色文艺创作交流,开展“三明非遗进上海”等活动,加大上海市场推广力度,力争全年接待上海游客突破160万人次。二是拓展泉明协作。强化山海品牌联合宣传,设计联程旅游线路,深化非遗、文博、艺术等领域交流,争取全年接待泉州游客突破500万。三是推动粤明合作。与岭南集团就拓展引客入明端口、开发康养旅居产品、复兴非遗“明菜”、盘活闲置资产等合作事项深入对接,争取签约和落地一批合作项目。四是强化闽西南联动。串联世界遗产、山海画廊等核心资源,联合闽西南五地市文旅部门共同开展闽西南文旅推介活动,借区域合力整体提升三明文旅的能见度和吸引力。
(四)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供给新效能。一是打造城市艺术生活圈。持续深化“我和我的三明·街角遇见‘她’”街头文化IP,推动常态化、互动性艺术展演进入广场、街区、公园,打造一批“文化+民宿”“文化+茶馆”等新型文旅融合空间。二是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完善“文化服务联盟”运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活动策划、运营管理,构建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三是助力假日节庆经济。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四季村晚”“街艺福见”“我们的节日”等品牌活动,实现“一季一主题、一节一特色”。
(五)繁荣文艺创作,攀登艺术新高峰。一是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工程。贯彻落实中宣部等5部门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依托上海平台提升梅林戏《贬官记》等剧目质量,推动巡演展播。二是保障省运会和省老健会开闭幕式精彩呈现。落实“简约、低碳、精彩、安全”的办赛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办出彰显福建精神、八闽文化、三明特色的体育文化盛会。三是实施艺术为民演出计划。持续开展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周末戏相逢”、濒危剧种公益性演出、流动舞台车巡演等惠民活动。
(六)加强保护传承,焕发遗产新活力。一是客家文化保护区建设力求新突破。巩固创建成果,对重点区域客家文化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推动创建成果转化和利用,强化区域协同与品牌共建。二是构建非遗保护传承新格局。推动“朱子文化标识体系”建设,深化“朱子文化+”融合工程。策划实施“非遗传承人赋能计划”,创新非遗传播推广矩阵。三是加快文博设施建设攻坚。全力推进南山遗址博物馆、清流县博物馆、大田县博物馆等新馆建设。推动万寿岩、南山、岩仔洞、中村窑等考古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四是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推进大田“第二集美学村”旧址群等革命文物修缮,遴选一批省保单位申报第九批国保单位,助力泰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通过验收。五是高标准完成“四普”工作。建立全市文物资源目录与数据库,逐级验收并公开成果,以此为基础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核定,并配合省文物局出版《福建文物大观·三明卷》。
(七)规范市场秩序,培育产业新动能。一是培育等级民宿矩阵。指导泰宁、建宁、沙县等地择优申报全国等级旅游民宿,力争新增1家甲级或乙级、2—3家丙级民宿。二是引进优质演艺项目。结合省运会赛事安排,积极对接演出经纪机构与举办团队,争取2026年落地1—2场大型营业性演出。三是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聚焦导游服务、强制消费等重点问题,深化排查整治,妥善处理投诉,持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四是筑牢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监管标准化体系,完善“一张图、一个清单、一本台账”,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八)繁荣新闻出版,营造文化新风尚。一是健全“扫黄打非”机制。完善县级工作机制与联席会议,强化联防联控,深化“五大专项行动”,有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二是开展版权保护试点。强化版权推广宣传,依托民间文艺资源,申报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激活版权价值。三是深化全民阅读活动。贯彻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深化拓展“阅读+”,办好全民阅读活动周阅读推广活动,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鼓励实体书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巩固提升特色阅读品牌。
(九)发展广电事业,构建传播新格局。一是建强全媒体传播体系。融入全省广电视听新媒体宣传矩阵,推动市县融媒体中心实现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与全媒体分发功能融合。二是推动影视文旅融合。推动影视拍摄景地建设,挖掘本地文旅资源与拍摄基地,吸引影视人才与项目落户,打造影视创新创优高地。三是筑牢安全播出防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广播电视及所属新媒体“标题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全市各级高山台有人值守无人值班智能化改造,持续做好重要时段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