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认真按照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杜源生的重要批示精神,抓重点、补短板、谋创新、求特色,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巩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创建成果,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坚持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以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而奋勇拼搏,贡献力量。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文化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
2.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贯穿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产业发展、广播影视建设等文化建设各领域。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文化产品内容监管和文化活动导向管理,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二、聚集主题主线,不断提升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水平
4.做好重大主题宣传。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宣传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创新手段,推出有特色有影响的系列报道。深入宣传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和重要成就。
5.推动节目创新创优。注重发挥广播电视传播优势,打造“名专栏”“名记者”“名主持”,运用好“讲故事”的创作理念,增强节目选题、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吸引力、感染力;深入挖掘新时代的鲜活故事,立足新闻传播规律,准确把握“时度效”要求,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力争在省级以上新闻奖项评选中继续保持良好成绩。
三、巩固示范区创建成果,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6.做好迎接文化部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全面启动复检工作。
7.实施《三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17年-2020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六联六创”机制,巩固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果;新、改、扩建6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市60%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一级馆标准;推进建设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文化体验中心等。完善4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争取省、市资金扶持,推出一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各县(市、区)配套资金,同步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
8.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策划谋划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艺术创演活动,推动我市现实主义题材文艺创作;筹备参加福建省第七届艺术节等重大赛事;组织泰宁梅林戏《画网巾》等重点剧目参加福建省第27届戏剧会演。组织少数民族文艺节目参加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策划、组织第九届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闭幕式文艺晚会。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结合“半台戏”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送文艺活动、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戏曲展演。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书画作品展;继续通过“院线联盟”方式引进高雅艺术专场演出;持续办好三明市(三歌)古琴传习所,开展古琴培训、古琴公益雅集等非遗展示展演活动。
9.创新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持续深化“三百工程”、“半台戏”配送、“家.阅读联盟”、“文化大讲坛”等品牌活动,开展“春雨工程”边疆行活动,完善三明市文化志愿服务体制机制。继续办好三明市第23届群众广场文化活动、“百姓大舞台·想秀你就来”海选活动。创新开展“周周有戏看”文化活动,突出本土化、特色化,整合部门节目资源,引进各县特色节目,推动低票价公益演出常态化,真正实现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育民。办好尤溪朱子文化节、宁化县客家文化旅游节、中国丹霞(泰宁)文化旅游节、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等地方特色文化活动。
10.完善公共图书馆“分块式”总分馆模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推进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逐步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评议管理。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综合反映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11.开展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与市委党校联办全市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2.加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指导和督查。强化工作督查,优化配置,发挥效益。注重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做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一步提高保护利用水平
13.加强红化文化保护。宣传贯彻实施《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继续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六个一”工程。制定实施《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实施凤凰山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群保护工程、水尾革命旧址群修缮工程、林畲红军工人夜校等一批重点维修工程。公布第二批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制作第一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标志;做好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期准备工作及省第九批文保单位保护维修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筹备参加第八届“博博会”,通过地方特色文物展示,提升三明文化影响力,促进各区域的文化交流互动。
14.加强客家文化保护。完善实验区总体规划, 指导纳入保护区范围的明溪、清流、宁化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体系与保护机制,修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链,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文化基因保持生命力,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和保护。
15.加强朱子文化建设。推荐朱熹祭祀大典等非遗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推动尤溪县申报国家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
16.加强非遗文化保护。开展三明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申报、命名工作,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乡村”系列活动。开展三明市传统工艺精品展示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出版《三明非遗丛书》等。做好保护闽派古琴非遗传承研习,开展古琴培训、古琴公益雅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
五、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推动文广新事业产业繁荣发展
17.推进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快遗址公园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公园大门、游客服务中心、考古互动体验区等配套设施,全力完成续建项目施工任务,争取2018年上半年正式对外开园。
18.持续深化 “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牵头加大社会事业项目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3-5个重大项目落地、开工、建成。继续配合做好沙溪十里文化景观提升工程、三明1958文化创意园等“城市双修”示范项目建设。
19.策备建设三明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央厨房”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建设300平米全媒体全景演播厅,力争2018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升级改造三明市广播电视台2套电视频道高清化硬盘播出系统,提升广播电视装备水平和传播能力。
20.以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园区和基地建设、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出版实体书店扶持等项目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省上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六、抓好招商引资,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21.加强文化产业形势分析。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与发改、文改、统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文化产业形势分析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分析会,建立季度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机制,完善重点文化企业服务机制,健全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主动开展工作,加大对本辖区文化企业的关注和指导,重点提高规上企业数量和四要素(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本消耗、营业盈余)增量,推动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并提高发展质量,以实际工作扭转我市在文化产业增加值统计考评中的不利局面。
22.加快推动社会事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适时组成招商小分队,通过“走出去”招商推介、“请进来”考察对接等方式,积极探索精准招商,为下一步开展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23.做好2018年全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申报认定工作,对入选项目进行跟踪和帮扶指导。对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等重要项目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力争按计划完成。加快构建文化产业“三个一”格局。继续扶持有条件的优秀文化企业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
24.筹备、组织好第11届厦门文博会参展参会工作,指导泰宁做好三明(泰宁)主题馆的创意设计和本地特色文化产业,力争在往届水平上有所提升。
七、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2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文化管理职能。完善修订权责清单,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水平。科学应用“双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等方式,以“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手段”为主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宽进严管”的行业监管体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26.规范网络文化、艺术品、演出、歌舞娱乐、游艺游戏、网吧等市场的管理与服务,鼓励引导文化市场与公共文化服务、电子商务相结合,形成“互联网+文化市场+文化产业”有机融合。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文化部、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全市网吧场所的监管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力促审批和执法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
27.提升文化市场执法水平。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文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抓好日常监管基础上,持续开展“两会”期间境外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暑期网吧和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化安全。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监管效能。
28.加大对广播影视市场的整治力度。全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要建立广播影视市场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要深入执法,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要制定本地区开展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报送市执法支队。市局将每年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平安综治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要加强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将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广播影视法律法规纳入每年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加强联动,健全完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同公安、国安、工商、旅游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坚守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坚决不让非法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在我市落地,全力确保广播影视信息传播安全。
2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起属地监管职责,认真履行好广播电视广告监管的各项法定职责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切实担负起媒体的社会责任,落实好广告的依法经营。
30.健全完善“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制度,大力实施“福建网眼”,创新网上“扫黄打非”,利用主流媒体、“半台戏”、文艺队伍、基层文化阵地和各类节庆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构建“扫黄打非”工作群防群治的新格局。
31.加强全市执法案件信息报送力度。健全查办案件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执法机构报送执法信息的时效性、主动性、全面性,推动执法工作整体合力。
32.加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力度。按照“政府主导、财政保障、部门落实、版权监管”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府机关软件及企事业单位正版化工作。紧紧围绕打击侵权盗版,规范版权市场秩序的工作重点,全面完成2018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维护全市版权市场健康有序
33.不断提升农家书屋建设和管理水平,向省上、市、县财政争取专项资金,争取做到每家农家书屋出版物的补充更新工作全面到位。继续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村级室外放映场所转室内等工作,让农民群众由“看到电影”转向“看好电影”。
八、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
34.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日常文物安全巡察管理制度,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排查。
35.做好文化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好娱乐场所、网吧、文保单位、印刷企业、影剧院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全面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演练,组织消防设备技能培训和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演练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对主办、协办的大型聚集性文化活动要加强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报公安部门备案。各县(市、区)对千人以上的大型公共文化活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36.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完成高山台(站)安全播出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我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全年无事故。
九、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37.严守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管党治党与管方向导向是完全一致的,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是内在相通的,更加自觉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各方面、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8.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持之以恒依法用权、改进作风、反腐倡廉,带头做到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
39.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提升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把发展党员关,广泛开展组织活动,夯实党建基础。定期开展“评先评优”表彰活动。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和激励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40.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保持惩治腐败定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市委宣传部《重要工作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结合文广新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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