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市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及省、市《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中宣部《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15〕8号)以及市政府《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意见》(明政〔2015〕11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巩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把握加快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加大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而奋勇拼搏,贡献力量。
一是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六联六创”等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重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三明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期分批扶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按照“四室两栏一广场一队伍”(书报电子阅览室、娱乐健身室、特色文化展示室、多功能活动室,公开栏、宣传栏,一个健身文化广场,一支文艺队伍)的要求,在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尤溪、建宁图书馆、将乐图书馆、博物馆、非遗保护传承展示馆、宁化客家祖地博物馆、清流博物馆等一批重点项目,组织参加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促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文化一点通”的推广应用,完善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内容,实施市图书馆数字资源现代管理体系和地方特色资源库建设工程,提供丰富的数字图书资源。报请市委常委会同意后召开全市创建示范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开展三明市文化先进乡镇(街道)(2013-2016年度)评选表彰活动。
二是实施优秀文化保护工程。加强红色文化建设,落实《三明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六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实施三明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六个一”工程,制定出台《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启动《三明市中央苏区红色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红色文化保护,打造红色文化精品,让红色文化成为三明的文化名片。加强客家文化建设, 力争宁化、清流、明溪等县纳入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持续办好石壁客家论坛等客家祖地文化系列活动;加快推进海西客家始祖文化园、海西客家美食文化城、客家影视文化城、红色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加强朱子文化建设, 规划建设朱子公庙;推进朱子文化研讨交流,定期举办交流活动,打造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朱子文化研究交流平台;加大对朱子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扶持,开发朱子文化纪念产品;开展海峡两岸“同祭朱子”活动,办好朱熹诞辰祭典,把朱子文化园打造成世界朱氏后裔乃至海内外儒学专家信士的朝拜圣地。加强抗战文化建设,做好闽台文物的调查勘探及抢救性保护工作,不断丰富闽台文物资源和文物研究的实物资料;实施重点抗战遗址文物保护工程,建设东南抗战文化博物馆、复兴堡(闽台)抗战纪念馆,做好传统村落、纪念建筑、历史遗迹等人文资源的修缮保护。
三是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品牌。以红色文化、地方特色文化、重大现实题材为主题,推动优秀文化精品创作生产。重点创作生产反映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抗战文化、小吃文化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实施舞台精品创作和地方戏曲传承工程。组织参加福建省第十三届音乐舞蹈节,争取好成绩。继续办好“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第22届群众广场文化活动”、 “三百(百场演出、百场讲座、百场展览)工程”、公共图书馆“家·阅读”联盟、“流动舞台车文化下乡巡演”、“周周有戏看”、“百姓大舞台想秀你就来”、“艺术扶贫”、“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围绕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重大事件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文化活动,通过“东部院线联盟”争取每月引进一场高雅文化艺术演出,不断丰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四是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推进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计划投资3500万元,完成万寿岩遗址博物馆扩建工程。实施广播电视数字化新媒体改造工程,计划投资1600万元,完成高清非编全台网、全媒体融合线索汇聚及发布系统、300平方米全媒体全景演播厅建设,并启动高清数字硬盘播出系统项目。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实现在全市各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全年免费放映电影20000场以上,筛选条件成熟的行政村向省局争取设备和资金,开展室外流动放映向室内固定放映转变试点建设。策划、推进三明大剧院建设项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促成此项目尽早实施。同时,以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园区和基地建设、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出版实体书店扶持等项目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省上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五是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全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做好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以已经列入国家“十三五”文物保护建设项目储备库的万寿岩遗址、南山遗址和国家级抗战纪念遗址永安抗战旧址群以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加强红色文物、涉台文物、客家文物的保护力度。加快红色文化旅游经典景区开发,重点完善宁化县红军医院旧址、长征集结出发地、北山革命纪念园,泰宁县红军街,建宁县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总前委、总政治部旧址,清流县林畲毛泽东旧居纪念园,明溪县红军战地医院遗址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尤溪桂峰村、清流赖坊村、泰宁大源村、永安青水畲族乡等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的开发建设,编辑《三明市首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图册》。进一步加大文博宣教职能,深入挖掘三明历史文化内涵,举办一批精品陈列展览。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重大节庆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宣传《文物保护法》,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加大全市文物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对国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各文物单位做好安防、消防等文物安全工作。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积极推荐朱子祭典申报国家非遗项目。完善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建设,加快泰宁梅林戏展示传承基地等一批非遗展示传承场所的建设。与省艺术馆联办非遗项目传承培训和展示活动。
六是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以项目带动发展,2017年,将在今年60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基础之上征集并筛选出新的项目,积极促成新增项目开工建设,推动续建项目完工投产,争取招商及前期项目落地实施。以展会带动推广,以较高的水平组织参加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继续按照一年一个县(市、区),一年一个主题的方式,集中标摊和主题馆,统一文化标识元素,争取在第九届的基础之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以协作推动融合,继续开展与厦门大学、三明学院等高校的智力协作,逐步落实与厦门大学关于文化创意、文物保护、非遗开发等方面的具体合作协议。以政策推进创新,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实施意见》和《三明市文化教育产业小微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围绕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和朝阳产业,挑选一批能够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趋势,能够促当前、利长远、有市场、有回报的好项目予以重点扶持。以赛事促进提升,积极组织我市文化企业、院校和个人参加国家和省级专业展会和文化创意类产品比赛,并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策划举办我市的文化创意类设计比赛。
七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作为主流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在舆论导向和宣传口径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抓好节目监听监看和内刊审读审看工作,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突发事件应急报道响应机制,重点对新闻、专题节目和群众、未成年人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进行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有害言论和虚假信息的传播与扩散,确保在节目导向、办刊导向上不出问题。加强“扫黄打非”斗争,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相关部署,开展好 “清源 ”、“秋风 ”、“净网 ”、“护苗”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文化市场整治专项活动,保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高压态势,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管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全市文广新系统举办的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培训等加强管理,让优秀文化占领群众精神生活阵地,绝不给错误思潮、错误观点、有问题人员提供阵地。
八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三明广播电视台组建后的内部机制改革创新,继续推动报、刊、网资源整合,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进三歌文化传媒总公司等院团资源整合改革。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