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推进2015年度文化改革重点发展工作,现将《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文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21日
2015年文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围绕“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增强机遇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文化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一、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田闽清,责任科室:办公室)
2、实施三明广播电视台组建和市属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整合三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明影剧院、三明人民影剧院等,组建三明市三歌文化传媒总公司。
(责任领导:林日上、史建榕,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3、启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管人管事管导向管资产相统一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转让、资产统计、重大事项管理等制度及其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重要人事管理以及内容导向考核等制度。
(责任领导:林日上、史建榕,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4、推动新闻媒体采编岗位规范管理,统筹解决媒体用人制度问题。
(责任领导:林日上,责任科室:宣传与传媒机构管理科)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机制
5、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完成《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3-2015年)》各项创建任务,研究制定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和三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确保示范区创建通过国家文化部总验。
(责任领导:黄月珍,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6、制定下发《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完善“六联六创”共建共享机制,建立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定期统一发布制度。
(责任领导:黄月珍、林日上,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7、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支持社会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责任领导:黄月珍,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8、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征集和反馈评价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责任领导:黄月珍,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9、推行文化事业单位目标和绩效管理,在三明市图书馆、三明市少儿图书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责任领导:田闽清,责任科室:办公室)
10、建立健全全民阅读推进机制,组织好“三下乡”、群众性文化广场等公益性品牌文化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艺术扶贫工程。
(责任领导:黄月珍、史建榕,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11、完成8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
(责任领导:黄月珍,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三、持续推进“三个一”工作要求
12、扶持全市十佳成长型文化企业做强主业、多元发展,做好重点文化企业信息数据调研采集及其项目跟踪服务,推动福建中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力争在“新三板”上市。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13、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逐步建立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情况定期抽样调查和常态化监测分析机制,推动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14、鼓励文化企业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培育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和福建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5号)提出的各项具体政策举措,推动文化企业自愿参加国(境)外重点文化展会。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15、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引导园区提升文化企业的集约度和产业的关联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园区和企业申报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16、大力弘扬朱子文化,加大遗迹保护、学术研究、思想普及工作力度。实施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建设项目,完成朱子文化公园建设,举办朱熹诞辰885周年公祭等活动,与央视合作录制朱子文化系列专题节目。积极申报国家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朱熹诞辰祭典”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领导:林日上,责任科室:宣传与传媒机构管理科)
17、完善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传承人的普查、登记、建档、认定制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的扶持。推动各县(市、区)重点扶持1-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工作。推动海峡两岸(三明)古琴艺术交流,培育“南国琴城”文化品牌。
(责任领导:黄月珍,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18、建立健全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机制,配合“记得住乡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计划,建设一批文化特点鲜明和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乡镇、特色文化街区、特色文化乡村,举办中国(福建·泰宁)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19、完善重大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生态区域保护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明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遗址保护,积极争取明溪、清流、宁化三个县列入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四、建立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机制
20、完善重点项目管理、开发、招商、扶持等运作机制,全力推进80个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有一批在建项目竣工投产、一批预备项目动工建设、一批招商项目转化升格。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21、继续抓好《三明市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落实,重点推动示范项目创新提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文化旅游题材创作生产、文化旅游产业基地(景区)培育、文化旅游商品深度开发,打造客家源、长征源、闽江源、闽人源、闽学源精品文化旅游线路。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22、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支持科技型文化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制造类企业组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专业设计单位共建工业设计中心、人才培训和实验基地。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23、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进一步落实好金融授信协议,举办银政企文化产业项目对接座谈会,拓展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渠道。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24、继续推动三明林博会成为文化与林业融合的重要平台,鼓励竹木加工、工艺美术、文化培训等企业借鉴台湾创意产品生活化和文化旅游商品开发的成功经验,研发创意设计系列产品,探索博物馆馆藏文物的活化开发。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25、建立文化创意设计项目、人才与文化企业对接的平台,研究制定引进和鼓励文化创意人才的政策措施。积极策划举办三明市首届文化创意设计作品大赛,支持三明文化创意公共服务平台和三明工艺美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五、推动文化内容产业发展
26、加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规划指导,充分发挥三明诗群、书画群、摄影群、音乐群、小小说群等本土创作群体优势,推动三明元素特别是客家和红色题材文艺精品的创作制作,努力打造一批体现三明特色的精品力作。
(责任领导:史建榕,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27、做好文化精品的评价传播,加大对本土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落实中央文艺评奖制度改革意见文件,完善“三明市百花文艺奖”评选办法。
(责任领导:陈丽珍,责任科室:办公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28、支持各新闻媒体开通并用好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完善三明新闻奖、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林日上,责任科室:宣传与传媒机构管理科)
29、加快我市文化内容产业发展,创新新闻出版、广告传媒、演艺娱乐、创意设计、工艺美术、旅游文化等内容部分创作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机制,打造文化内容品牌。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30、建立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政策措施。
(责任领导:周新恒,责任科室:报刊印刷科)
31、制定培育开发文化消费市场的工作方案,筛选一批条件相对成熟的中介机构和实体市场予以重点扶持,促进文化消费结构的换代升级。
(责任领导:黄月珍、林日上,责任科室:社会文化艺术科)
32、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责任领导:周新恒,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科)
六、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33、总结评估我市“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情况,开展“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调研编制工作。
(责任领导:田闽清,责任科室:办公室)
34、进一步完善市对县(市、区)文化改革发展绩效考评、重点项目推进、文化产业形势分析等工作机制,协助省上推动文化产业项目管理跟踪信息系统延伸至县(市、区),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工作科学化水平。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
35、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做好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和“三经普”文化产业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统计质量,真实反映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责任领导:苏世斌,责任科室:文化产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