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闽文职改〔1993〕010号、闽文职改〔2009〕14号和闽文职改〔201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18年度艺术专业、图书资料专业、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上述专业工作并符合上述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严格按“报送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
2.报送的参评材料须填写清楚,真实完整。县(市、区)属单位经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公章,经各县(市、区)职改办委托后,由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统一报送。省属单位经市职改办委托后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职改办。
3.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实行公示,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将申报人员报送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天(含七天),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4.实行申报承诺制度,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经评审的,除撤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
5.参评人员的学历、学位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无需提供原件,仅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6.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封面须打印标明袋内材料清单、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及联系电话,底部标明单位和姓名。
7.申请对象的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8.专业技术总结(论文)还应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于6月15日前发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电子邮箱:smswhj265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1.申报参评中级职务人员将全员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2.为预防论文中不当引用、过度引用和抄袭、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总结(论文),将利用有关查询系统对其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将提供给评委做为评审依据。
3.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4.委托评审材料请于2019年7月1日—7月12日期间送交市文化和旅游局职改办,办公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12幢(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楼,并随带评审费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评审费按照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收取,中级每人450元、初级每人300元、评审对象需进行论著鉴定和答辩的另加收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242659。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所需各表可登录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gxj.sm.gov.cn)进行下载。
5.待评审结果文件下发后,由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职改办负责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时间将在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
附件:1.报送材料清单
2.申报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3.参加论文答辩人员简明情况表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三明市文化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三明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