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小三线军工遗址保护和利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小三线军工遗址保护和利用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小三线军工遗址保护和利用2024年工作要点
小三线工业遗存是我国三线建设时期工业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兵工建筑,工业遗存有着特色鲜明的时代烙印,具有历史、文化、社会、科学等多方面的价值。为进一步保护这一独特的工业文化遗存,最大程度开发利用,现制定我市小三线军工遗址保护和利用202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分阶段实施挖掘保护好小三线军工文化资源,科学规划,稳步开发,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小三线军工遗址建设为特色景区景点,助力我市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保护修复
1.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小三线军工遗址的日常管理,村镇两级定期开展巡察管护和建筑周边环境整治,以确保遗址的完整性和文化历史价值得到充分的保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统一登记造册。对我市现有的“小三线”工业遗存进行调查和评估,包括工业遗存的类型、数量、分布、建筑大小、用途、保存状况、历史价值等,进行数据采集、分类登记。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工信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二)挖掘文化内涵
3.创建遗产品牌。遴选一批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军工企业遗址,争取向工信部门申报省级以上工业遗产。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申报历史建筑。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申报要求,将有条件的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申报为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保护利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推动开发利用
5.编制招商手册。收集整理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图文资料,谋划一批文旅康养等相关大项目好项目,制作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资源开发招商项目册。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6.实施精准招商。借助“海峡两岸(厦门)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类招商平台,加强对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开发项目对推介宣传;利用沪明合作契机,加强与上海锦江国际集团、景域驴妈妈集团等国内重点文旅企业对接,寻求合作开发。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开展提升改造。结合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等工作,对小三线军工遗址进行保护修缮,进一步提升小三线军工遗址文化价值。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8.打造特色产品。鼓励地方政府或企业主体将福建锻冲件厂、前线机电厂、福建革新机器厂等开发程度高的、条件较为成熟的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开发成为研学知识游、红色教育游、乡村民宿游、工业遗产游等旅游业态,进一步盘活小三线军工企业遗址资源资产,做活文旅康养文章。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小三线保护和利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小三线保护和利用方面给予财力保障。
(二)强化政策导引。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向工信部门申请工业文化遗产等。
(三)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工作计划,把小三线军工遗址保护和利用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具体时间节点,分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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