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间:2019-06-13 10:01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文旅市场〔2019〕20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广〔2019〕118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9〕45号)要求,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定于今年6月至10月在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具体行动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政府安委会的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文化和旅游重要场所,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重点检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针对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指导督促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景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否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七)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八)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隐患排查整改、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行动措施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自2019年6月开始到10月结束,主要工作包括:

  (一)部署发动。各地收到通知后,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整治任务、方法和措施,立即把工作部署到位。

  (二)单位自查。各地要广泛发动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

  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6月10日前,公共娱乐场所、星级饭店等重点场所要将《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报所属县(市、区)文旅部门及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文旅部门要对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

  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单位。

  (三)排查治理。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对照

  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和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

  中排查。针对公共娱乐场所、星级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隐患。各地文旅部门要建立排查台账(详见附件2)备查,8月23日前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当地消防部门。

  (四)重点防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各

  地要紧盯重点场所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

  (五)督导调研。我厅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培训开展等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部门合力。枳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

  (三)严肃考核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

  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于6月10日前将本地区行动计划报至我局;6月至9月期间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以上信息可通过电子邮箱上报,原件本单位存档备查。

  联系人:尚佳伟;联系电话:8222096;电子邮箱:sms8251086@126.com。

  附件:1.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2.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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