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决议要求和三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治市办〔2017〕5号)有关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现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将2019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年度普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9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
2.2019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3.2019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度普法计划
4. 2019年普法工作情况反馈表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
2019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党组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班子成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建设法治三明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五)学习中央有关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六)学习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
(七)学习本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政治、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
三、学习方式和要求
(一)举办法治讲座。局党组中心组、局属各部门单位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收听收看法治讲座专题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
(二)中心组学法。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2次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2小时。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三)会前学法。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
(四)坚持自学。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法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增强学习效果。
(五)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把学法的成果运用到法治实践中去,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严格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六)严格奖惩。局机关党组、办公室将学法纳入年度考核,不按要求落实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2019年学法安排
1月: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月: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3月: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学习)
4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5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6月: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
7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8月:学习《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9月:学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10月:学习《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2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附件2:
2019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部门、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宣传载体 |
活动方式 |
实施时间 |
1 |
文艺科、市图书馆、市艺术馆、市博物馆、市少儿图书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 |
市民 |
单位门户网站、普法宣传材料;利用LED屏、微信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
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在文化场馆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
全年 |
2 |
文化产业发展科、市文物保护中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博物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
市民 |
网站、微信、LED显示屏、宣传手册 |
通过网络、微信、文化场所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在公众场所发放宣传手册 |
重要节点 宣传日 |
3 |
文化市场科(安全生产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经营业主 |
发放编印的法规汇编;对经营业主开展普法培、演练,开展安全巡查 |
发放宣传材料,举办经营业主培训班;演练、巡查等形式 |
全年 |
4 |
科技事业与电影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三明影剧院、人民影剧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 |
服务对象、 执法对象及市民
|
网站、微信、公示栏、LED显示屏、电影映前广告、宣传手册 |
通过网站、微信、公示栏、LED显示屏、电影映前广告播放法律法规内容;组织电影从业人员集中学习;现场检查、分发普法手册 |
全年 |
5 |
宣传与传媒机构管理科、市广播电视台、市新周报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市民 |
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示栏、LED显示屏、宣传手册 |
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示栏、文化场所LED显示屏播放普法内容;发放宣传材料、组织从业人员集中学习 |
全年 |
6 |
出版版权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 |
市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
网站、微信、公示栏、LED显示屏、宣传手册 |
①结合“护苗”、“绿书签”、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文艺活动等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②在局网站等平台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情况;③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4.26”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等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④利用文化场馆LED屏、微信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
重要节点 宣传日 |
7 |
报刊印刷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
市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
网站、微信、公示栏、LED显示屏、宣传手册 |
|
重要节点 宣传日 |
8 |
市旅游质量 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管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市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
网站、微信、公示栏、LED显示屏、宣传手册 |
借助“5.19”中国旅游日、“悠然三明 四季行”活动、旅游黄金周前宣传促销等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并利用网站、LED屏、微信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
全年 |
附件3: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普法计划安排
时间 |
普法内容 |
普法形式 |
责任科室 |
普法对象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 |
①利用公开栏等进行宣传; ②开展单位内部学习宣传。 |
办公室、文化市场科、安全生产办公室、市文化执法支队、市旅 游质量监督所 |
本单位 干部职工 |
1月-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①利用公开栏等进行宣传; 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③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
社文艺术科、市文物保护中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服务对象、 执法对象 |
4月-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①利用公开栏等进行宣传; 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③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
出版版权科、报刊印刷科、科技事业与电影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 队、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
服务对象、 执法对象 |
7月- 9月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①利用公开栏等进行宣传; 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③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④给家长、给学生的一封信。
|
科技事业与电影管理科、文化市场科、市文化执法支队、市旅 游质量监督所 |
服务对象、 |
10月- 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
①利用公开栏等进行宣传; 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材料; ③工作过程中,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 ④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
文艺科、宣传与传媒机构管理科、科技事业与电影管理科、市文化执法支队 |
服务对象、 执法对象 |
附件4:
2019年普法工作情况反馈表
责任科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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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地 点 |
|
主 题 |
|
普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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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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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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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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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图片 |
(一张全景正面照,其他图片附件传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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