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三明市印刷协会: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印刷业的监督管理,按照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新出〔2019〕29号)要求,三明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开展2019年全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
(一)年度报告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所有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单位)。
(二)年度报告流程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进行。印刷企业注册登陆“福建印刷发行行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fjxwgd.gov.cn:8081/PrintManagement/或百度搜索“福建印刷发行行业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新建并如实填报《2019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再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管理权限对辖区所有印刷企业进行网上数据核查掌握后逐级上报(网上申报流程与2018年相同)。
1.企业注册及网上填报
(1)网上填报。未注册过的印刷企业登陆“福建印刷发行管理系统”,填写企业真实信息,注册信息经系统管理员核实通过后,获得用户权限,可登陆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填报完成且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企业网上填报数据未提交时可进行保存与修改,点击报送后,未经系统管理员同意,将无法进行网上填报数据修改)。2018年之前已注册并完成填报的企业可使用已注册的企业账号与密码进行登陆,新建本年度报告表进行填报。
(2)材料提交。为进一步简化流程,方便企业报送,今年印刷企业完成网上年报填报后不再进行纸质报告报送,各企业经网上填报并按属地管理权限由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核查通过后,企业不再提交包含《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印刷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任何纸质材料,只需在系统中进行填报后提交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填报内容确认证明即可(具体范本在系统中将有提示,请根据提示进行上传)。
2.行政管理部门核查流程
(1)注册内容核查。对辖区内新注册的印刷企业名称、印刷经营许可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核实,核对无误后给予注册通过;不予通过的,请联系并告知原因(含填写错误、恶意注册等)。其中,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和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登记由省局负责审核。
(2)企业数据填报核查。根据企业类型对辖区内所有注册成功并提交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核查,属上级管理权限的企业,要对企业数据核查后再逐级进行上报。对数据发生异常变化的,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对基本内容出现填写错误或产生漏填和概念性理解错误的,要退回并提醒企业更正;对已收到通知,并经提醒后仍不报告的,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要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总结去年首次开展年度报告工作相关经验,准确把握好2019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变化和要求,加大对企业政策宣讲和法规培训力度,广泛发动企业主动、及时、准确进行填报。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严密组织,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要认真核查,注重实效。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年报内容核查,重点加强对企业产业数据、现有设备和绿色印刷实施等情况进行核对,避免在本级核查中出现错情漏情,年度年报工作完成后,市局将视情下发有关情况通报,对组织严密,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年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防止“走过场”现象发生。
三要加强监管,形成机制。要对报告数据发生异常变化的印刷企业,要求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对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的印刷企业,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所有重点监管对象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行政处罚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地也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企业不报、虚报、瞒报等问题,建立督报、抽查、监管、处置机制。
四要严格时限,及时报送。各印刷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3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2019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含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和有关表格(附件2-5)。
附件:1.2019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2.2019年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联系表
3.2019年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
4.2019年上市印刷企业情况表
5.2019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汇总表
三明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谢志毅,联系电话:8225028,地址:三明市政府大楼四楼415室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刊印刷科,邮编3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