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物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间:2019-01-17 11:11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文博单位:

  春节、元宵期间,民间传统节庆祭祀活动集中,焚香燃蜡和燃放鞭炮密集,文物建筑火灾风险等级攀升。2018年12月27日,龙岩永定高头乡高头村“三普”文物点顺源楼发生火灾,给我们敲起警钟。根据《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文广新〔2018〕17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文博系统安全稳定,现就加强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省文物局、市文广新局近期印发、转发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指导文件,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当前存在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单位巡查

  各县(市、区)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盯博物馆和具有火灾风险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点,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在春节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检查结果报市文物局备案。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要将本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巡查整改情况按照《三明市文物保护单位与博物馆消防安全巡查表》(附件)的要求如实填报,一处一表填报加盖公章后于1月25日前寄送至市文保中心。市文物局将对各文博单位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提高应急能力

  各文博单位要完善各种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挥安排,确保发生险情时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财物损失,减小社会影响,确保文物安全稳定。要结台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及时更新应急物资装备,加强职工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

  附件:三明市文物消防安全巡查表

  电子邮箱:smswgb@163.com

  联系人:李木燕

  电话:8242151 15394595198

                                                              三明市文物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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