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间:2018-12-29 18:25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8〕30号)精神和三明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建议函》(〔2018〕02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主管行业实际,严肃对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市属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重点督促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培训演练和应急值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市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召开一次冬春火灾防控形势研判分析会,找准本地区、本单位和主管行业的消防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督促制定一份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方案或措施,尽快按照本系统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

  三、全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文物管理保护部门要在春节前会同当地消防部门,组织下级部门及各类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并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

  四、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要选取属地部分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示范性检查,重点检查应急体系内各级岗位人员履职能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用火用电安全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落实,有效提升本行业整体消防监管水平。同时,要选取部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保护单位,通过典型培育和示范引领,进一步推动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五、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文物管理保护部门要积极推动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建好用好微型消防站,细化微型消防站的应急预案,开展使用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充分发挥其消防宣传、检查和灭火的职能作用。

  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文物管理保护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统筹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文物管理保护部门要按照既定消防安全方案,继续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照前期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督促落实整改。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尚佳伟,电话:8222096

  邮箱:sms8251086@126.com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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