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市局相关科室:
现将《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管理措施的通知》(闽新广〔2018〕60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管理措施的通知》(闽新广〔2018〕606号)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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