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精神,市文广新局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明文广新〔2018〕66 号),为推出示范,重点扶持一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经研究,2018年将继续开展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的申报
各县(市、区)申报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各2个,前几年已经获得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市级补助的行政村(社区)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的验收考评
(一)按照《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8号)。
(二)2018年底,市文广新局适时组织验收考评组对申报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进行检查考评。
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补助
经考评合格,确定为示范点的行政村(社区)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工作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2018年10月22日。申报材料为:纸质申报表一式2份、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未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报市文广新局社文艺术科,联系人:王秀明,联系电话:8223684,13616966355 邮箱:sea1860@163.com。
联系地址:三明市政府大楼四楼419
附件:2018年度三明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申报表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2018年度三明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申报表
所属乡镇(街道)
村(社区)全称
户籍人口数
常住人口数
村书记及联系方式
文化协管员及联系方式
行政村(社区)
获得的荣誉
行政村(社区)总体情况:内容包含1.村(社区)基本情况;2.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等。
限500字内
申报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文化主管部门
意见
市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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