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8年新闻出版印刷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间:2018-02-12 11:08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根据《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闽新广〔2017〕748号)文件要求和全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新闻出版印刷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安排

  1.统计调查对象和工作内容

  根据省局的部署,印刷企业统计工作由市、县两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版物印刷和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进行全面统计调查,其他经营单位或企业进行抽样统计调查(全市参加统计的单位或企业名单另附)。

  各参加统计调查的单位或企业需填报的报表分三类,一是《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二是《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三是业务统计报表。

  2.工作安排

  请各县(市、区)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企业参加统计工作的填报。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要认真组织应参加调查统计的单位或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对不及时填报的单位或企业要及时进行催报。市局通过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二、填报报送方式

  今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仍采取网络直报的方式上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 “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在首页左上角,点击全国新闻出版统计“在线直报”或者直接登录网址http://124.42.45.176:8081/填报数据。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填报界面。进入填报界面后,在派发任务待办栏处,将2018年度需填报的报表依次进行填报、提交(特别提示:请将所有数据转换成以“万”为单位后再填报,如“万元”、“万册”等)。

  三、上报时间要求

  报表数据,应于2018年3月8日前报送出。

  如各单位或企业在填报中遇到困难,可电话联系市局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谢志毅,联系电话:8225028、18605981804,QQ:116500668;也可加入“三明印刷及统计群”239936038在线咨询)。如市局解答不了,可直接与省局统计工作人员联系,可加入闽新闻出版统计业务群(522153208)@王善安在线咨询,或打电话13665918181(王善安)咨询。

  附件:参加新闻出版印刷统计年报工作单位名单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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