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节”、“两会”等重大节日和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严肃对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加强公共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极端重视,更是寄托着对做好公共安全工作的殷切希望。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今冬明春容易引发火灾的要素、问题和特点,科学制定具体的火灾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任分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及时将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及省、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市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文化市场科。各单位也要成立对应的工作机构,明晰消防检查的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摸底的自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消防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隐患严重不能保障安全的,要当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做到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
三、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开展工作,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切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市局将从行业监管角度重点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全员培训教育等重点环节,严格细致的做好检查,并列出清单、建立消防台帐。
四、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下列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文物保护单位要重点检查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文化经营场所要重点打击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各类经营场所。对网吧、游戏游艺厅、歌舞娱乐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关闭门窗、堵塞安全通道、未按要求张贴安全标识、消防器材过期、工作人员安全技能掌握不到位、缺乏疏导人员快速撤离手段等状况要严格纠查,责令整改;公共文化场所主要检查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书画展览场所、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近期正在改造、装修的公共文化场所是否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现场改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内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识是否明确、电梯运营是否安全等;电影院影剧院要重点检查电影院影剧院内部的疏散通道、电路管线、消防器材、安全标识状况;出版印刷单位要重点检查出版印刷企业内部的用火用电、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安全标识及是否存在“三合一”情况;广播电视单位要重点抓好安全播出环节排查,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专业细则条例,扎实开展广播电视设施技术安全监管及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确保不出消防意外。
五、要充分利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的媒体阵地优势,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通过开办专题专栏、专版专刊、走字幕等形式做好各行各业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及消防安全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和机构,要予以公开曝光。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所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岁末年终,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部门、局属各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局安办也将强化监督检查,把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一并纳入年终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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