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11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明文旅〔2025〕1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取消尤溪高春生态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2-14 16:37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对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资源函〔2020〕2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尤溪高春生态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特此公告。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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