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 明文旅〔2023〕1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提档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三明市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及沪明对口合作为契机,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推动全市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要素保障有力、消费拉动明显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游客人均旅游消费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市居民文化和旅游生活更加丰富,幸福感、获得感有较大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对全市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文旅消费基础设施
1.实施文旅消费设施升级。坚持从挖掘文化内涵和提升游客微观感受入手,鼓励和支持全市各景区、景点在现有资源、项目、产品的基础上,通过整治修缮、精雕细琢、做深做透,通过小而精的“微改造”项目,提升文旅产品质量和游客体验。目前根据消费需求,重点打造提升112个文旅消费项目(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7个)。
2.提升智慧文旅消费功能。推进“互联网+旅游”,进一步完善“智慧游三明”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加快实现文旅场所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二)培育文旅消费新型业态
3.创新消费模式开发业态项目。从文旅供给侧发力转向需求侧发力,邀请专业团队策划新建20个文旅消费业态项目,通过文旅需求侧的制度性调整,激活文旅消费的潜在需求。研究出台《三明市促进民宿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打造三明市民宿公共品牌——“绿都明宿”,统一进行品牌形象推广。
4.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引导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等业态创新,加快文博展馆游、生态康养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丰富游客文化体验,拉长文旅产业链。鼓励各类旅游景区通过直播带货、游客攻略等方式提升文旅消费新动能。
5.丰富假日和夜间文旅业态。抢抓“五一”假期节点,迅速打造一批餐饮、娱乐、民宿、露营地等广受欢迎的文旅业态项目。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创新夜游、夜娱、夜秀、夜市、夜购等多元业态,营造夜间经济发展氛围。
(三)打造特色文旅康养产品
6.加强特色产品培育。加强“游三明·补元气”文旅康养特色产品打造,探索把医改优势转化为文旅产业优势,以各职工疗休养基地、森林康养基地为重点,打造一系列“森林+膳食养生、自然疗愈、休闲旅居、静心休养、温泉疗养”度假产品。
(四)扩大文创产品和美食消费
7.深度开发文创伴手礼。充分发挥我市“山高林深水美茶香”的自然资源优势,研究出台《三明市文创伴手礼品牌开发工作方案》,开发茗茶系列、农林特产系列、非遗美食系列等伴手礼,打造“绿都名品”特色品牌,带动旅游伴手礼消费。挖掘非遗文化和产品,将泰宁梅林戏、永安大腔戏、尤溪南芹小腔戏、将乐龙池古砚、三元古琴斫制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成为特色文创产品,通过文化赋能,增强产品内涵。
8.持续推广“全宴三明”品牌。引导各县(市、区)餐饮服务行业加大创新,持续打响“一县一全宴”品牌,做热舌尖经济。培育“食在三明”文旅消费品牌,采编推出《美好生活实验室·食在三明》微信宣传专题和电子书。积极开展非遗展示等活动,挖掘三明市域范围非遗美食,发挥传承人制作技艺,打造“真美食·大师作”品牌,以非遗美食带动文旅消费。
(五)推进文旅资源深度开发
9.推动旅游资源整合提升。充分发挥泰宁、尤溪两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进一步强化要素供给能力,增强旅游要素的吸引力,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游客体验,释放行业发展活力。
10.强化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统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发展的关系,统筹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开发利用。
11.加强宣传推广营销。持续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整体形象,创新活动方式,开展“四季游三明”活动。找准营销热点,开展事件营销。深化沪明合作,利用上海旅游节等平台,引导旅游企业之间客源共享,加强旅游精品线路开发和产品对接。
(六)提升文旅消费惠民服务
12.积极发放文旅消费券。继续开展“全闽乐购·惠游三明”活动,依托云闪付等网络平台,面向本地游市场发放文旅消费券,引导扩大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
13.最大限度推出让利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各类文旅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优惠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落实对特殊群体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措施。
14.提升全市旅游交通服务。优化自驾游线路,推进房车露营地建设,完善交通指示标志,探索智慧出行服务模式。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在高速路口、主要道路等及时发布交通服务信息。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根据本方案,将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的具体举措。市文旅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文旅局的督促考核,颁发文旅消费提升工作责任状,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文旅消费指标进展情况。
附件:2023年三明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年活动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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