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700-2023-00013
- 备注/文号: 明文旅〔2023〕4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我市街头文化艺术活动成果,擦亮街头文化艺术品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街艺福见”——第三届三明市街头文化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街艺福见”——第三届三明市街头文化
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三明市艺术馆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活动分初赛、录像评选、展演活动暨颁奖仪式和成果展示四个阶段。
(一)初赛
1.时间节点:6月中旬前完成
2.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文化馆
3.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4.名额分配:每个县(市、区)不超过5个节目。
(二)录像评选
1.评选时间:7月上旬
2.责任主体:三明市艺术馆
3.工作内容:采取专家评委现场观看参评节目录像、现场打分方式,产生节目入围奖5个,并从中评选出十佳街头文化艺术达人;优秀组织奖将根据各地活动宣传、组织、参与情况和评审结果推荐产生若干名。评奖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展演暨颁奖仪式
1. 活动时间:待定
2. 活动地点:三明市
3. 工作内容:
(1)行进式演出。由入围的节目和当地特色节目组成,在主办地进行现场展演。
(2)颁奖仪式。由暖场、颁奖仪式和优秀节目现场演出构成。
(四) 成果展示
结合我市“百姓大舞台”、文化“三下乡”等惠民活动,组织入围节目深入各县(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地标景点景区、城市商圈展演,进一步扩大活动宣传力度,展现街头文化艺术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景区人气,活跃旅游市场,助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相关要求
(一) 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要求
戏剧、舞蹈、音乐、器乐、美术、书法、杂技、魔术等群众艺术门类的文艺爱好者、有艺术特长的社会人士或团体(10人以内)以及民间(街头)艺人。
2.参赛范围要求
具有地域特色、个性化和创意性强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艺术类、视觉艺术类、创意工艺类、非遗传统技艺类以及适合在地标景区、广场、街道展演的街头文化艺术动态节目及静态节目。已获往届三明市街头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入围奖作品和十佳街头文化艺术达人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二)安全工作要求
活动严格按照“谁承办、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参演节目的编排和审查备案工作,把好政治导向关、节目质量关、安全生产关,同时认真梳理安全工作各环节,及时排查存在的风险和漏洞,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作品报送要求
1.节目视频要求:视频画面清晰,采用横屏拍摄,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方言类作品需编辑字幕,每个节目视频长度不超出8分钟,表演人数不超过10人,不得出现与活动无关的LOGO和水印。
2.街头文化艺人的自我介绍视频和个人演出照要求:从每个节目中推荐1名主要表演人员参评全市街头文化艺术达人,并提交自我介绍视频(内容包含:姓名、年龄、职业、地区、从艺经历等,时长不超过2分钟)和个人高清演出照1张(大小不超过10M)。
3.填报《第三届三明市街头文化艺术展演活动节目和达人推荐表》(详见附件)。
(四)报送方式
6月20日前,将有关视频、照片及《推荐表》(含电子版)以U盘形式报送至三明市艺术馆(寄件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5楼三明市艺术馆)。
联系人:李志敏,联系电话:18659869933。
附件:“第三届三明市街头文化艺术展演活动”节目和达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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