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200-2016-00007
  • 备注/文号: 明文广新〔2016〕6号
  • 发布机构: 市文广新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1-2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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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印发《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与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6-01-22 15: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为鼓励艺术家、收藏家和社会各界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捐赠优秀美术作品,市文广新局制定了《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与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相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与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月15

 

 

附件:

 

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与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三明市美术馆作为公益性的美术博物馆,具有代表政府行使收藏美术作品和接受美术作品捐赠的权利和义务。为鼓励艺术家、收藏家和社会各界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捐赠优秀美术作品,加强对优秀美术作品的收藏,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发展和繁荣我市美术事业,根据文化部《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结合三明市美术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藏捐赠定位与收藏范围

(一)三明市美术馆艺术品收藏定位是:着力于收藏建国建市以来三明美术活动和美术创作中,立足本土、突出个性风格,紧扣时代主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美术作品,发掘、收藏、保护、展示一批艺术精品。

(二)收藏捐赠艺术品种类涵盖漆画、国画、书法(篆刻)、油画、水彩、雕塑、版画、剪纸、民间美术等。

(三)收藏捐赠范围主要包括:市内外现当代美术精品,包括三明籍重要美术家及民间艺术家作品。在美术发展历程中有过积极影响的省内外优秀美术家创作三明题材的重要作品、代表作品及相关文献资料(含创作稿、手稿、速写、文献等)。

  二、收藏捐赠机构职责

(一)成立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丽珍

副组长:黄月珍、史建榕

成员:郑艳秋、王鹏飞、洪明升、刘晓迎、郭舒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明市美术馆,办公室主任由王鹏飞兼任。

工作组对藏品征集工作负领导和决策责任,其工作职责及要求:

1.审议批准三明市美术馆提交的征集计划及经费预算。

2.审定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与捐赠评监委员会的评审小组意见。

3.研究决定美术藏品征集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三明市美术馆工作职责和要求:

   1.负责拟定并贯彻实施征集计划(含年度和专题征集计划),开展日常具体征集工作。

2.根据收藏定位及研究方向,拟定年度收藏计划及预算,并提交收藏工作组审议。

3.根据工作组意见,将拟收藏项目、拟实施征集的艺术家及作品名录、收藏价格建议、收藏理由提交收藏与捐赠评监委员会评监。

4.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实施藏品征集的具体操作,直至藏品入库。

  (三)成立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与捐赠评监委员会。

   委员会由美术界、收藏界专业人士以及文化、财政行政部门人员组成,包括专家评审鉴定组和监督审查组。其中专家评审鉴定组的成员为市内外在艺术领域不同画种具有一定权威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在专业上、学术上对收藏工作予以指导和质量把关,进行评议鉴别、组织专家具体实施收藏与捐赠活动,确定收藏捐赠规则和策略,把握美术发展现状,提出收藏目标和范围,负责评审鉴定收藏作品等。监督审查组成员由行政领导以及具备艺术欣赏能力的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组成。收藏项目或决策时,从评委库、监审组中邀请或者抽取相关人员参与。名单如下:

1.评审鉴定组:

王鹏飞  国家一级美术师

黄文渊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

张永山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三明学院教授

罗奋涛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三明学院教授

郭舒  省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

邓维明  三明学院教授

游火旺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二级美术师

张新仁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杜纪海  三明学院副教授

黄道宾  三明学院副教授

张龙翔  三明学院副教授

林平  三明学院副教授

伊林春  三明学院副教授

粘国华  职业画家

陈兴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傅宏志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国家二级美术师

吴桂春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罗辉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连长生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陈秀元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朱盛柏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陈立忠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姜绍根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童金根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颜建光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2.监督审查组:

池明流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

曹建升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主任

黄莱笙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市文联主席

周梅华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郑乾海  市文广新局纪检副组长

詹昌政  文学家、三明日报副总编

周志鸿  摄影家、三明日报记者

杨为春  摄影家、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卢辉  诗人、艺术评论家

林晓晶  市文学艺术院院长

三、收藏方式及审批程序

  (一)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收藏:为鼓励捐赠,凡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美术品,须经美术馆上报收藏工作组讨论决定。同意接收后,与艺术家本人或捐赠法人(直系家属)签订《三明市捐赠艺术品收藏合同书》(一式两份)或《捐赠同意书》。收藏作品入库14个工作日内,美术馆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二)经评审采购收藏:由美术馆拟定收藏报告(专项收藏经费),报收藏工作组审议后,邀请专家评审组5人以上和监审组2人以上参与评估。协商价格后出具收藏鉴定意见,经收藏工作组审定后签署生效,按程序收藏。

(三)通过办展收藏:凡在本市举办的展览,有捐赠意向的,由美术馆和艺术家本人协商,报收藏工作组讨论同意后,与艺术家本人或捐赠法人(直系家属)签订《三明市捐赠艺术品收藏合同书》(一式两份)或《捐赠同意书》。美术馆制作并颁发《收藏证书》。如须购藏,上述第2条“经评审采购收藏”操作执行。

(四)通过政府补助办展方式收藏:各单位、团体举办的有重大艺术水准的展览,不论是挂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的活动,制定详细的方案后,根据总体资金需要,由承办方提出计划,经市美术馆报收藏小组同意,视实际实施完成情况,按总投入经费比例补助(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为此活动争取的其他资金)。作为回报,承办方按该活动所有作品各类别比例标准,回馈给市政府,交由市美术馆收藏,具体经费使用按相关部门审核。

四、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设立收藏和捐赠奖励资金。经费包括:向捐赠者颁发奖励金、举办捐赠收藏作品展以及相关宣传活动。由基于捐赠收藏作品开展的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公共教育和推广等研究、推广活动。以每年拨付政府购买经费30万元为主,文化产业财政扶持经费为补充,结余部份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收藏经费使用申请程序:三明市美术馆报送美术藏品征集申报文本、经费预算及拨款申请(一事一报),经收藏工作组审议批准后实施收藏。购藏的作品,原则上不得高于作品市场价的30%,并经收藏专家组5人以上讨论审核后确定。

(二)收藏费的发放,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由馆长审阅并签署收藏作品定价单,向收藏者发出征询意见函,在征得作者签字同意后,列入正式收藏程序。财务部门应保留相关的收藏审批手续及受款者签收的收据,三明市美术馆收藏作品资金支付报销单(如通过汇款,应含汇款凭据)复印件作为财务支出的凭据,美术馆应保留原件作为作品入藏的档案。

(三)藏品保管、维护和修护发生的收藏经费的使用,应由美术馆提交申请,报经收藏工作组讨论审批。

(四)如接受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艺术品的捐赠,捐赠人提出需要给予适当奖金的,须由美术馆提出申请报告给予收藏奖金的缘由,经收藏工作组讨论审批决定后办理经费转账手续。其奖金数额一般不得高于捐赠作品在捐赠时市场价总额的10%

(五)收藏工作组、美术馆、财务部门共同负责对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五、藏品的管理与交流

(一) 资金支付完成后,由市美术馆与博物馆进行藏品交付对接,并由博物馆负责收藏入库和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移交验收制度,决定收藏的藏品必须在当日将藏品移交给画库管理员,保证藏品当日入库。

(二)画库管理人员在验收藏品时,必须查清藏品的品种名称、质地、规格、成色、缺损情况等是否与《三明市美术藏品入库单》纪录相符。验收无误后,应在《三明市美术藏品入库单》上签名,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一份入画库,一份留总账管理员存根。藏品有详细的账目。

(三)达不到收藏标准的艺术品,或因损毁等原因无法修复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藏品,由市美术馆提出,收藏与捐赠评监委员会评估认定后,经收藏工作组审议。

(四)市美术馆一切收藏品均为国有财产,未经收藏工作组、收藏与捐赠评监委员会集体讨论审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任何藏品予以出售、拍卖、转让、抵押、交换或馈赠他人或机构。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资金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追回已拨付资金。

(五)三明市美术馆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条例对藏品进行文化学术的交流、出版、展览、陈列、借出、研究、推广及有关修复装裱工作,但不得将收藏的艺术品用于商业用途。

   六、附则

(一)在未确定征集之前,必须对拟征集的美术作品及其鉴定评估情况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对收藏经费造成损失并经查属实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二)在征集活动中,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经查属实,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三明市美术作品收藏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工艺美术品的收藏与捐赠参照此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市文广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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