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旅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文旅〔2025〕32号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

  现将《全市文旅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4月2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黄文君   联系方式:0598-8225648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5日

 

 全市文旅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着力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开展全市文旅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三明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众和企业反应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问题整改,集中整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突出、清正廉洁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且未向社会公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四)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久拖不决,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的不移送等行为。

  三、工作机制

  (一)注重统筹指挥,扎实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长担任组长,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设置专班成员7名。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组组长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落实一是结合三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坚持挂图作战,将工作内容目标实施“清单式”管理,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按序时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完善调度机制。坚持“一月一调度”,按要求定期填报相关台账、表格。同时,实施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相关内容,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月调度制,以及按要求报送发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整改问题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建章立制、通报曝光负面典型案例、公布专项整治成果等方面情况。市文旅局专班收集汇总全市工作情况,统一上报省文旅厅专班。

  (三)强化线索移送,推动闭环管理。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梳理汇总本领域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通过专项整治发现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违规执法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涉及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和办理问题线索,并建立相应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动态更新进展情况,按月统计汇总,确保“账账相符”。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旬)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围绕开展文旅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提高队伍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效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旬至10月)

  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文旅局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要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限期整改、倒排工期、纠治到位。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要跟进监督,必要时报送上级执法部门,由上级执法部门直接督办,并及时通报曝光;对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送市文旅局专班,市文旅局专班认真汇总梳理问题台账,逐级上报省文旅厅专班和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开门搞整治”,要开展全面的“执法体检”,通过设置举报箱、走访群众企业、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闽执法”平台“我监督”专栏、信访投诉等方式,广泛收集、梳理民生诉求和各方意见建议,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3.强化实地督导检查。市文旅局专班适时抽调干部组成调研督导组,聚焦专项整治六大问题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

  4.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把“查纠整改”贯穿始终,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深入开展个案剖析与类案分析,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职能部门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建议。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

  坚持举一反三,召开一场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深化整治效果。各县(市、区)文旅局要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报送市文旅局,同时附2个典型案例(1个正面、1个反面);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要坚持以查促改促治,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深入挖掘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实现治标和治本的结合,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市文旅局将选树一批可供参考借鉴的经验做法,稳慎选准宣传点位,适时适度组织开展正面宣传,推广基层执法领域惠及民生的标志性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组织业务培训班。结合对口交流协作工作,于下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并邀请六盘水市执法骨干参加,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同时,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二是举办案卷评查活动。10月底前通过平台抽查的方式开展2次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案件“回头看”,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三是推动加强自学。督促全市执法人员于10月底前完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在线学习,学习达标率达100%。

  (二)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执法质效。一是梳理执法主体和事项。根据工作要求,于5月底前梳理四类“严禁实施行政检查”的组织和个人,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并通过“闽执法”公示,梳理情况报送同级司法局和市文旅局专班。同时,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实现100%清单化管理,100%公示率,做到“清单之外无执法”。二是制定行政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按要求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合理制定涉企检查频次和方式,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降低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现象。四是严格按照文旅部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执法制式服装着装、执法装备配备使用和执法人员言行举止。五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树立并推进“执法为民,普法先行”民生品牌。围绕群众、经营企业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三)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数字监管。加强“闽执法”平台和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运用。坚持使用“闽执法”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及时告知检查结果。认真落实线上办案要求,按时录入执法检查数据信息,不断推动行政执法更加科学高效,数据准确。

  (四)加强内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强化平台监督。用好“闽执法”平台的日常监管、预警提醒等功能,加强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实时掌握各地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行政执法质效监督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自觉接受市场主体、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三是强化纪检监察。紧盯目标任务,对于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负责做好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收集、核查、移交和处理工作。

  (二)坚持真抓实干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以及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践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锚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竿子插到底。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狠抓措施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见行见效。

  (三)巩固常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成效,抓好制度建设,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要注重源头纠治,由点及面,深挖问题根源,剖析背后原因,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查、改、治”一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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